網站首頁
協會簡介
服務項目
委託注意
業界新聞
申訴管道
案例介紹
法律專欄
聯絡我們
網站地圖
公會會員
公會活動
入會資格
入會表單下載
Taichung
detective
大台中
徵信商業同業公會
協會簡介
公會會員
服務項目
業界新聞
案例介紹
法律專欄
聯絡我們
線上客服
LINE客服
Excellent Detective
INDUSTRY NEWS
工商徵信
外遇抓姦
法律諮詢
家暴協助
婚前徵信
尋人查址
感情挽回
跨國專案
離婚協助
網路犯罪蒐證
徵信器材協助
應收帳款催收
詐騙行為蒐證
專利商標仿冒
二十四小時行蹤監控
其他徵信服務
目前位置 >
首頁
>
業界新聞
> 法國簡訊可做離婚證據
業界新聞
法國簡訊可做離婚證據
中廣新聞網 2009/08/25
法國最高法院裁定,簡訊可以當作配偶訴請離婚的證據。
法國離婚案成立的一個條件是通姦的證據。要是以配偶不忠為理由申請離婚,找證據曠日費時。目前,法官要是不接受一方提出的證據,男女雙方必須分居,兩年以後,再由法官裁定離婚成立。
現在,法國最高法院認定手機簡訊跟電子郵件一樣都可當作民事法庭的呈堂證物,訴請離婚。今後在法國搞外遇最好別發電子郵件或是簡訊留下證據。
【
上一篇
】 【
返回相關新聞
】 【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