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介紹
欲揭外遇竊妻筆記本 反被控竊盜
自由時報 2011/04/16記者洪定宏/高雄報導〕
林姓男子與曾姓妻子分居,雙方正在打離婚官司,林男為了勝訴,竟以懷疑外遇為由,偷走曾女的手機與筆記本「蒐證」,曾女要求歸還遭拒,憤而控告林男竊盜,警方今天將他移送法辦。
警方表示,林嫌(27歲,有妨害性自主前科)與曾女(29歲)於去年元月分居,曾女與兒子搬回娘家住,林嫌以探望兒子為由入內,昨晚趁曾女幫兒子洗澡時,偷走她皮包內的2支手機與筆記本。
不久,曾女發現皮包被人動過,打開一看,赫見手機與筆記本不見了,丈夫也突然不告而別,懷疑是丈夫拿走,打電話質問,並要求歸還。
林嫌坦承不諱,且聲稱他懷疑曾女外遇,要將手機與筆記本向警方告發當證據,拒絕歸還,曾女憤而報案。
曾女指出,與林男分居後,彼此幾乎沒有聯絡,直到最近打離婚官司才再接觸,前天見面過程,沒有爭吵,互動良好。
林姓男子與曾姓妻子分居,雙方正在打離婚官司,林男為了勝訴,竟以懷疑外遇為由,偷走曾女的手機與筆記本「蒐證」,曾女要求歸還遭拒,憤而控告林男竊盜,警方今天將他移送法辦。
警方表示,林嫌(27歲,有妨害性自主前科)與曾女(29歲)於去年元月分居,曾女與兒子搬回娘家住,林嫌以探望兒子為由入內,昨晚趁曾女幫兒子洗澡時,偷走她皮包內的2支手機與筆記本。
不久,曾女發現皮包被人動過,打開一看,赫見手機與筆記本不見了,丈夫也突然不告而別,懷疑是丈夫拿走,打電話質問,並要求歸還。
林嫌坦承不諱,且聲稱他懷疑曾女外遇,要將手機與筆記本向警方告發當證據,拒絕歸還,曾女憤而報案。
曾女指出,與林男分居後,彼此幾乎沒有聯絡,直到最近打離婚官司才再接觸,前天見面過程,沒有爭吵,互動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