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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介紹

校園性騷擾與防暴

校園性騷擾係指:「一種在性與性別認同上的權力濫用,而導致妨礙或傷害學生,完整的教育福祉、氣氛或機會的行為。」



● 校園性騷擾至少有以下幾種樣態:



1、威脅性交換之性騷擾

學校行政人員或老師等上級人員,以開除、留級、重修、不及格等不利於學生的威脅,以要求、交換學生滿足其性索求的騷擾。



2、敵意學習環境之性騷擾

此種性騷擾係指學校之行政人員或老師等上級人員 及同事,蓄意營造或製造一個令當事人感到敵對、受恐嚇,或被侵犯的學習環境,而不利於當事人的騷擾。如老師上課時亂講黃色笑話、展示令學生感到受冒犯的黃色書刊圖片等。



3、利益交換之性騷擾

此種性騷擾係指學校之行政人員或老師等上級人員,對提供性服務的特定學生給予特殊待遇,如獎學金、變更分數等級、加分,或其他待遇,以致影響應得到該項獎勵學生之權益。







● 面對各種校園性騷擾事件,老師應提供學生相關的宣導與教育,學校也應重視校園性騷擾問題,還給學生與老師安全的學習與教育環境:



1、需清楚告訴學生何謂性騷擾,以維護老師本身和學生的權益,其中要特別告知「騷擾」與「恭維」的區別,「恭維」和「性騷擾」在行為本質、當事人的感受和影響上都是有差別的,因為「恭維」的本質是:雙向互動的、是一種稱讚、是平等的、善意的碰觸等;但「性騷擾」的本質卻是:片面單方向的、貶抑的、權力不均衡的、惡意的碰觸等。



2、學校必須有明確的反性騷擾政策,並對性騷擾之定義、法律效果,與處理性騷擾之程序、申訴管道均有清晰的書面資料發送所有教職員與學生研讀熟知。



3、學校必須有有效之管道,能將騷擾的相關資料適當地散發傳播,而其資料內容則必須包括:學生之權益、性騷擾之定義,及如何投訴性騷擾等。



4、學校必須建立一套監督機制,以有效評估各個性騷擾申訴系統中,各環節運作的有效性與適當性。



5、學校必須對監督管理階層、教職員與學生,提供有關反性騷擾的課程訓練,這些課程不但應具有預防作用,更有矯正組織以往騷擾防治措施之缺陷的功能。



6、學校應編制處理性騷擾的專業單位與人員,以確保性騷擾案件能獲得公平、適當之處理。且為避免受害者對案件難於啟齒,該專業人員應以女性為佳。



7、專家建議,學校機關最好能同時具有正式與非正式的反性騷擾申訴管道。



8、學校需有內部刊物,宣導有關防範性騷擾的資訊,以做為教職員工教育訓練之材料。



9、學校需在社區裡宣導反性騷擾的觀念,以提升居民對性騷擾的認識。



10、學校需建立良好之通報系統,令教職員與學生知悉性騷擾者,以發揮懲罰性騷擾者,並預防他人再次被該性騷擾者騷擾。





● 學生們也應對於性騷擾事件有清楚的認識,提高敏感度,以保護自身安全。

以下有一些學生應知道的基本防範知識,可要好好熟讀喔!



1、了解區辨潛在騷擾者之警訊指標,並與其保持適度距離(學者曾指出五個重要指標如下):



歧視女性而認為女性本該順服、依賴者。

喜用汙衊性言語評論女性者。

濫用藥物或酗酒者。

過度壓抑自己情緒與感受者。

低挫折容忍力與處理壓力有困難者。

2、清晰的溝通

由於男女社會化過程有很大的差異,因此對於某些事物之看法有很大的不同,甚至對於性騷擾的態度亦然,是以當事人對於潛在的加害人,在溝通上必須十分清楚地表達自己真正的想法,以減少因誤解而產生的性騷擾。



3、對性騷擾堅決地說「不」

某些潛在的加害人具有性侵害迷思,如「說"不"就是"好"的意思」,或是「女性有被強暴的慾望」,因此專家建議,如果對方強行施予不受歡迎的行為,當事人應該立刻表達出來,以適時制止。



4、必要時應採取行動

對於性騷擾者的行為,隱忍並不能解決問題,甚而會姑息養奸,使得情況變本加厲。因之,當事人應在衡量輕重後,於適當時機採取積極行動,而由於受害者常不只一個,是以其可以聯合其他受到相同騷擾的受害者一起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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