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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介紹

行車記錄器可錄音錄影 變抓姦利器

行車記錄器可全程錄音、錄影,保障車主行車權益,但有時也有意外功能,成為夫妻間追查對方是否外遇的利器;台中1名女護士,透過行車記錄器意外發現丈夫有男性「小三」。

這名女護士無意間從丈夫的行車紀錄器錄下聲音,聽到丈夫在車內與1名不明男子講電話,親密地喊對方「老公」,她懷疑丈夫是同性戀,又看到丈夫就診藥品有治療性病項目,追問下才知丈夫已染愛滋病和梅毒,她再到醫院檢查出自己也染有梅毒,憤而提訴訟要求離婚,索賠500萬元。

台中地院判准2人離婚,並判護士的丈夫需賠她100萬元精神痛苦、非財產上損失。

屏東另名從事公職的葉姓男子,婚後認識大他5歲的黃姓女子,他為與小三幽會,常騙太太說工作繁忙、必須加班,但因加班次數愈來愈多,妻子覺得不對勁展開調查。

去年9月9日凌晨1點多,葉開車載黃姓女友到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再若無其事返家,葉妻趁丈夫睡著,查看行車記錄器,清楚拍下葉載送女友到汽車旅館休息,以此對兩人提出告訴。

台中1名習慣性外遇的陳姓男子警覺此「漏洞」,他說,每次開車載小三出遊時,小三都會說暗語「點煙器」提醒,男子立刻拔除行車紀錄器電源,以免因行車記錄器全程錄音錄影,被另一半人贓俱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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