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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介紹

臉書訴情意 小三判賠元配百萬

台中陳姓醫師與診所女員工陳女搞婚外情,陳妻發現二人的臉書有曖昧內容,陳女堅稱二人只在床上抱睡,沒有性行為,陳姓醫師臉書卻回應陳女「一夜夫妻一世情」,台中高分院判定,小三需賠元配精神損害賠償金100萬元,不得上訴。

陳妻指控,丈夫與診所員工陳女有婚外情,去年7月起,丈夫常為了小問題罵她,動輒聲稱二人不合要離婚,她要查看丈夫手機內容被丈夫打傷,聲請保護令。

她為了掌握丈夫外遇證據,委託徵信社蒐證,發現去年11月29日,丈夫到新加坡出差,竟和陳女一起搭機,二人回國,她從二人臉書和電子郵件中,知道丈夫曾在小三住處,二人相擁睡覺,她認為這些證據足可證明丈夫和小三有通姦。

陳姓醫師傳訊息給陳女,「有空就想,有空就想去抱抱,想到就很幸福」,小三回傳:「我想要一個正常男人,不是過夜」,「你都想離婚了還擔心別人看到。」陳姓醫師更回傳:「一夜夫妻一世情」。

陳妻曾請律師發函給小三,要求停止破壞她家庭,並簽切結書,但小三不理會,毫無悔意,她說自己全心全力照顧3名小孩,丈夫卻外遇,還打算再與朋友合開另一家診所,聘小三當店長,她憤恨難平,憂鬱症復發,因此求償100萬。

法官指出,陳姓醫師與陳女的臉書、電子信件內容,字裡行間,充滿濃情愛意,二人更曾多次同床共枕,陳女還以「老公」稱呼陳姓醫師,元配雖無法提出具體證據,證明二人有通姦行為,但這些行為,已超過一般男女社交禮儀,違背夫妻忠貞義務,非一般夫妻能容忍,小三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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